绵阳师范学院个人网络空间管理办法
发布日期:2019-09-25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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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个人网络空间的管理,规范个人网络文件存储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相关行法律和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学校对在校内存储服务器开展个人网络空间存储服务行为的管理,适用本办法。本办法所称个人网络空间服务,是指在校园网上为个人用提供文件上传和下载服务的行为。 第三条 学校提供个人网络空间服务,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同时加强行业自律,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。 第四条 用户应当遵守有关法规的规定,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 ㈠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 ㈡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 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 ㈣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 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 ㈥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 ㈦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 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 ㈨任何未经授权的正版软件产品。 ㈩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第五条 学校教职工或学生在服务系统中制作、复制、发布本规定第四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,造成严重后果的,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,并责令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第六条 在空间中存放的材料应以办公文件、办公软件为主,且服务器存储空间有限,建议合理规划存放空间不宜放置占用空间大的材料,如电影、MTV,大型软件等。如需共享专业软件请联系管理员统一存放到相应目录。 第七条 学校针对教职工及学生个人开放,帐号及初始密码和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同步,实行实名使用制度。
第八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上传含有病毒、含有后门程序的文件,一经查出,管理员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删除,并追究其责任。请上传之前一定先进行查毒、杀毒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第九条 如果本办法与学校以前制定的相关规定或办法相冲突,按本办法执行,本办法中未尽事宜,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|